(3)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具备专业技术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引进人才,由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引进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5.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因考生个人主观原因主动放弃引进资格(不包括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等客观原因不予引进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引进人才工作期间,扎赉特旗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关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人才引进过程的各项通知、公告均通过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可随时查询。
(四)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监督举报电话:0482-6736270
附件:2024年扎赉特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定).xls
中共扎赉特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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