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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
2024-03-25 17:18:52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考试、考核

  引进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特点制定考试、考核方案,方案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考试、考核方案与报名对象基本情况须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理由不充分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考试、考核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分批公布。拟录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引进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引进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工作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工作,可参照上述程序执行,也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3.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专栏”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4.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各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单位招引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6.咨询电话

  (1)岗位及专业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附件7。

  (2)招引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5,89090123。

  (3)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853190,13616614180。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2.浙江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名单.xls

  3.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xls

  4.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30位高校名单.xls

  5.软科中国体育类大学排名前10位高校名单.xls

  6.温州市事业单位招引优秀硕博人才需求表.xls

  7.温州市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需求表.xls

  8.应聘温州市事业单位(领军企业)个人信息表.docx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