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临沂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4-03-25 17:23:38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a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沂南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五、其他

  1.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3221218

  监督电话:0539-3233001

  附件1:《2024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录》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4:《委培、定向考生同意报考证明信》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