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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
2024-03-22 12:45:41   地区:浙江   浏览:0

  4.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谈。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以面谈形式组织开展面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直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级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前24小时,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合格分者不进入下一流程。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双向洽谈”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面谈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双向洽谈: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招聘,并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数,每个县级招聘单位用于双向洽谈的数量不超过3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县级招聘单位参加双向洽谈。双向洽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二次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首轮排名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双向洽谈确定的入围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公示期满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