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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音体美专场)公告
2024-03-22 10:38:03   地区:浙江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或“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各招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上述岗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笔试当天对拟进入笔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四),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笔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在各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合成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优先级顺序和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签约当天,考生需随身携带资格复审需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再次复核。当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北仑区教育局就业协议书》(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