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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所属57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1 10:38:08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相关事宜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和“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校验合格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缴费并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和“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和“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单独再组织一次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