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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21 10:44:00   地区:四川   浏览:0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七、体检

  区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测成绩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按照省、市、区现行文件要求确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