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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江市东兴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20 10:49:59   地区:四川   浏览:0

  2、考核方式: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在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考生请注意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因面试迟到、缺考等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则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岗位名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由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内江市东兴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内江市东兴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

  新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