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4月8日(上班时间),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大道12号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10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原始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教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3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前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的公告,详情见相关公告。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综合岗位3: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无成绩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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