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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4-03-18 11:54:08   地区:山东   浏览:0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说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打分按照岗位面试环节设置由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八)考试成绩及运用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加权核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人员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两人及以上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文件要求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能递补。公示期内对反映其他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