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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 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
2024-03-17 09:25: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中共哈尔滨市委统战部:0451-87173696

  2.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0451-85956193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0451-53786799

  8.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0451-87283015

  9.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451-86772016

  10.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11.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451-86772539

  12.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0451-86772156

  1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51-84887924

  14.哈尔滨市水务局:0451-84897050

  15.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0451-58865181

  16.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34

  17.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0451-87153347

  18.哈尔滨老年人大学:0451-81377006

  19.道里区:0451-84517678

  20.道外区:0451-12388

  21.南岗区:0451-82705754

  22.香坊区:0451-51895790

  23.平房区:0451-86501475

  24.呼兰区:0451-57306166

  25.阿城区:0451-53799166

  26.尚志市:0451-53323393

  27.五常市:0451-53531001

  28.巴彦县:0451-57513633

  29.木兰县:0451-57082728

  30.通河县:0451-57422347

  31.依兰县:0451-57238104

  32.宾县:0451-57907428

  33.方正县:0451-57116213

  34.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