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5 16:56:10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要求和安排。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10388(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64609383(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