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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5 11:54:28   地区:湖南   浏览:0

  c.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机构、企业捐赠类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2)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学历学位证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取得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认证书填写。国外大学专业名称或表述应与《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相应的专业名称一致。国外学科专业名称与国内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外专业设置的课程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毕业学校必须是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详见附件2)(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七、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

  3月30日15∶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A类岗位: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A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B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A类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B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考核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应变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在株洲,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