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选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同岗位类别总成绩排名依次选岗。
经市县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均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636016(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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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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