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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扬州市职业大学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14 12:37:24   地区:江苏   浏览:0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0514-12388,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扬州市职业大学0514-8797300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697098

  附件1:2024年3月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2024年3月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