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7岗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01-20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的,对笔试、试讲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笔试、试讲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没有增设笔试环节的,对试讲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21-27岗位,对笔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职业大学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试讲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01-20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的,按其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未增设笔试环节的,按其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21-27岗位,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有关网站(www.yzpc.edu.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职业大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 2025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纤维检验院和市药品检验院选调2人公告
- 2025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5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30人公告
- 2025江苏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 2025年通州湾示范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公告
- 2025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 2025江苏南昌市社会福利院老年福利大楼编外聘用人员招聘40人公告
- 2025江苏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 2025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 2025江苏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江苏镇江市句容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紧缺人才10人公告
- 2025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招聘11人公告
- 2025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第二批)
- 2025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