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7岗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01-20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的,对笔试、试讲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笔试、试讲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没有增设笔试环节的,对试讲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21-27岗位,对笔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职业大学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试讲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01-20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的,按其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未增设笔试环节的,按其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21-27岗位,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有关网站(www.yzpc.edu.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职业大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 2025江苏常州市武进区选调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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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江苏宿迁泗洪县教育系统招聘8人公告
- 2025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 2025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单位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5人公告
- 2025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端、紧缺性人才24人公告
- 2025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 2025宿迁泗阳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转任(选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 2025南京农业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基本建设处人员招聘10人公告
- 2025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 2025徐州市云龙区图书馆项目外包服务人员招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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