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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2024-03-13 08:56:31   地区:广东   浏览:0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式两份)。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表、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考注意事项

  (1)经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放弃。每人只准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考试及计分办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开放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合格。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和答辩的形式了解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试讲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由考场指定,并现场备课);每人面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试讲环节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合格。

  (3)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4)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名次出现并列时,则按试卷题次顺序的卷面得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若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考试成绩合成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各人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四)确定签约对象及签订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签约对象自动放弃签约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确定签约对象(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题次顺序的卷面得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并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对签约对象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在揭阳市揭东区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签约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签约对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