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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南雄市“青年人才”和民营企业“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4-03-12 13:12:5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报名上传或提交资料

  1.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扫描版或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或电子版;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南雄市2024年“青年人才”和民营企业“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名)、《南雄市2024年“青年人才”和民营企业“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原件或扫描版;报考人员为定向生、委培生、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版或电子版(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即2021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是/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及“考核结果”,并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扫描版。在加分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确认:请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以社会人员条件报考的,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岗位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并在报名系统对应选项中勾选“相近专业报考”选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