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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12 13:14:41   地区:广东   浏览:0

  5.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4日之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拟在武汉、广州等城市设置考点招聘,第一批的岗位安排见附件1,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考点的时间、地点、岗位安排在相应考点笔试前3至6天(自然日)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结合招聘需要或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其中,第一批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9时起至20日17时止。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同一批次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批次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已报考我区其他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或者参加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4.报名期间,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岗位有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可自愿提供)。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