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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5人)
2024-03-09 09:46:41   地区:福建   浏览:0

  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申诉申请。

  5.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4月1日8:00至4月2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4月22日8:00起,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表。

  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其他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总报考比例不足1:3的,应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4月27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4月27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2.合格线

  本次考试市直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其中: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3.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附件3)的拟加分考生请于4月22日8:00-4月26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请仔细查看《莆田市2024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设置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成绩计算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进行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不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具体见《莆田市2024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考生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

  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成绩发布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