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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6人)
2024-03-09 12:51:04   地区:福建   浏览:0

  备注2: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条件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本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部队所在驻地。

  2.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技能等相应条件的均可报考。

  (五)专门岗位

  1.具有下列经历且在2024年12月前“服务(役)期满、考核合格”的有关人员,经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可以报考“专门岗位”: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2年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②我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③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满5年以上(含5年,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放宽至4年),退役时身份为士兵的报考者;

  ④具备下列条件、未报考过专门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专门岗位:2019年以前(含2019年)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未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未满4年),退役时身份为士兵,且在退役或毕业后2年内。

  2.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含加分、免笔试等),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六)起止时间

  1.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3月11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3月11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3月到2024年2月,算1年。

  5.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3月到2024年2月,算1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8:00——3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3月11日8:00——3月15日17:00

  2.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受县(市、区)委托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