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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 19:26: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dj.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对笔试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2024年能按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发布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其中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广播电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广播电视局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