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简章(16人)
2024-03-07 20:52:38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报经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要求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2899903

监督电话:0532-82964381

请在以下时段拨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简章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原标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mbee.qingdao.gov.cn/zwgkl/m_117/m_381/202403/t20240307_7893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