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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3-07 21:17:17   地区:广东   浏览:0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未达1:5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6.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五)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网站通知。

  2.测试内容:包括两个环节,各按5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第一环节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试教和问答时间约10分钟;第二环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能力与班级管理能力。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按此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