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3-07 19:28:22   地区:北京   浏览:0

  2.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核查个人档案并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业水平等方面,对考生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考察或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公告发布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资格;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dzxgczx@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北(100101)

  传真:010-87999800

  咨询电话:010-87999812;010-87999814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4年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