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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注册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2024-03-05 08:59:20   地区:山西   浏览: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下步工作计划和综合素质测试等,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sxxz.gov.cn/)公布。

  成绩于考核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市卫健委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忻州市人社局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部门。

  政策咨询:0350-3331055

  监督电话:0350-3305508(市卫健委)

  0350-3333625(市人社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忻州市注册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忻州市注册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注册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