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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2024-03-05 09:03:37   地区:福建   浏览:0

  八、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福州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01355。

  九、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如有要求某项具体工作经历,则需提供相应证明。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38201356(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4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