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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体育学院第二批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5 09:32:24   地区:天津   浏览:0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上午10:00开始,各岗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5日前各岗位可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停止报名,招聘条件不变的空缺岗位重新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及重新报名通知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报名系统链接及报名注意事项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初审

  人事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初审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相关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初审阶段填写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由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所在部门出具考察意见。同时,由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规定,拟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七)递补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