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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 09:33:38   地区:湖北   浏览:0

  六、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7837(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