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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
2024-02-27 09:40:28   地区:福建   浏览:0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经加考后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拟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

  2.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布的学段与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公开选岗。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六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按闽清县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年限与相关政策执行)。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及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人社局、闽清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得变更。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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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2.闽清县2024年专项招聘二维码

  3.报名材料清单

  4.报名承诺书

  闽清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