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9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以上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八)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自主择岗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其原任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则聘用到下一岗位等级。试用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为确保乡镇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建瓯七中暂不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其他学校选调后教师实际不足的,将从2024年调动及交流教师中予以补充。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简明表
报考学段及学科:
姓 名 | 所在 | 二寸 | ||||||||||||||||
性 别 | 出生 | 入伍 | 籍贯 | |||||||||||||||
最高表彰或专业荣誉 | 职称 | 教师资格 | ||||||||||||||||
身份证号 | 普通话 | 年度考核优秀次数 | ||||||||||||||||
全日制 | 学历 | 毕业 | 所学 | |||||||||||||||
在职进修 | 学历 | 毕业 | 所学 | |||||||||||||||
有效联系 | ||||||||||||||||||
教学成绩 | 起止时间 | 学校 | 任教学科 | 任教班级 | 平均分 | 全市乡镇平均分或本校平均分 | 平均分对比 | |||||||||||
2021-2022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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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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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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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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