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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泰宁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2-24 11:00:10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根据补充招聘公告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于2024年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24年8月份的下半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社局和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县人社局)0598-7833889(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本通告只适用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4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