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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市招聘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4-02-23 11:28:54   地区:福建   浏览:0

  2.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的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档案无法在6月20日前寄达,报考人员须于考察时同步提供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4)。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属地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各县(市、区)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泉州市公开招聘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关于**同志表现及查档情况的函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