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3 11:30:21   地区:福建   浏览:0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样表见附件3)。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每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pthj.gov.cn/ztzl/jyzl/)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

  1.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

  4.笔试加分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