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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3 11:30:21   地区:福建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所有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在面试指定教材中,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作为该岗位的面试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5.面试内容与分值:

  现场编写片段教学教案(限时60分钟,教案不评分),进行片段教学(限时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使用教材:现行涵江区中小学使用教材(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位次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因招聘人数较多,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为: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评委组成: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4.体检标准和办法: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