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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州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公告
2024-02-22 09:48:36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测评

  测评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分为综合类、宣传类、教育类、医疗类四类,报名人员根据岗位类别参加测试。各引才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引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测试,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方案另行制定,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同岗位全体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如有人员放弃签约,在测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选择签约对象。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引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引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引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多递补两次。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事宜

  (一)引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完聘用备案手续。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无任何培训。

  (三)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4年赴高校专项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附件:1.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2.2024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