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南平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4-02-21 15:38:30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2024年4月6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原始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2024年4月11日至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浦城县劳英路145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c.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入闱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政审考察、聘用人选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考试合格人员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