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聘用备案的,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天门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天门市乡镇财政管理所、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管理所、天门市乡镇水利管理站由主管部门制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组织新聘人员选岗,确定新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再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二)考生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三)《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笔试、面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下载:
附件1: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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