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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来宾市忻城县参加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4-02-21 16:32:49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如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或者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忻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紧缺人才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