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评应聘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验、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及试讲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试讲主要考察仪态仪表、理论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控制能力、普通话水平等。面试及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
“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2.非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及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6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学校复试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测评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试岗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试岗,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综合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岗、体检、政审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及电话号码等通信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批次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4年9月15日前(博士后出站人员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5日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部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邮编:100042
联系人:赵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61801217/18618266417
联系邮箱:zp@bgy.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刘老师,18847831997,liutx@hjsoft.com.cn
学校主页:http://www.bgy.edu.cn/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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