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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选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2024-02-07 10:0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镇街党(工)委就报考者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和报考者所提交的复印件资料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交镇街党(工)委推荐报告。

  (6)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第二次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报考者所提交的复印件资料一同送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7)红山区委组织部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第三次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9)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将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10)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名资格不符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者须于2024年2月23日前到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开考比例。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在红山区设置考场,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笔试考务工作。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及城乡基层治理基本能力,采用汉文制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表彰荣誉加分

  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集体获得赤峰市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部委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5分(加分项不累加,以最高加分值为准),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2月1日(不含)之前。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红山党建公众号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按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设立考官组,进入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进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

  5.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表彰荣誉加分)×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选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费由选聘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选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选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街党(工)委组织实施,按照把人选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的考察标准,深入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际等情况,注重考察在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参照村、社区“两委”换届“两联审”要求,听取镇街党(工)委和公检法司、纪检监察、信访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选聘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