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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公告
2024-02-05 17:20:42   地区:湖北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以综合运用能力测试为主,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另行划定。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博士单独考察。考察方案另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2024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8.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聘用等环节,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招聘岗位考生人数过少、过多时,在同类型岗位、同一或相近专业考生间进行调剂,调剂采取协商办法进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3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三)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3.6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与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服务期内,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享受的人才津贴及住房待遇年限均为3年。

  (四)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政策主动为引进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