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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简章
2024-02-05 09:26:26   地区:贵州   浏览:0

  2.第二类人才:国家级“计划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得者,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科技部“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3.第三类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省突出贡献人才、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省(部)“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4.第四类人才:省(部)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省(部)级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部)级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5.第五类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二)岗位需求

  1.前四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不限

  2.第五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岗位名称
 

计划引

才人数

引进人才要求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专业

其他条件

教学科研岗
 

20
 

博士研究生 学历、学位
 

哲学、经济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历史 学、理学、工学、农 学、医学、管理学、
 

交叉学科

一般 45 周岁及以下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住房补贴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第一类

100

30

面议

面议

第二类

60

30

面议

面议

第三类

40

30

50

30

第四类

30

30

40

25

第五类

30

30

20

15

  注:(1)安家费:第五类人才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40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下可享受待遇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50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40万,其他专业30万;

  (2)科研启动经费:第五类人才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40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下可享受待遇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5万,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建设20万,其他专业15万;

  (3)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分别按各自对应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引进成功,被学校聘用后,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报销面试的车旅费(火车除软卧外,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住宿费、体检费及来校工作时的车旅费(火车除软卧,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行李托运费(国内限5000元内,省内限2000元内);

  2.对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待遇;

  3.从市外引进的上述高层次人才,其医疗待遇、子女入学和旅游服务等优惠政策,可参照《铜仁市“优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配偶安置按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4.博士工作津贴;

  5.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还未评有职称资格的博士可以享受校聘副教授,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讲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