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黄冈中学组织实施。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黄冈中学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预计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岗上班,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黄冈中学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713-8838888(黄冈中学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77107(市教育局纪检组)
0713-8877021(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黄冈中学南校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冈中学南校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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