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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4-02-04 10:42:2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委宣传部党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 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委宣传部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文明网(gz.wenming.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联系电话:0851-85892030(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851-85892033(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