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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芜湖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2024-02-04 10:49:43   地区:安徽   浏览:0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入职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五、工作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此次招聘工作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860324

  监督电话:0553-3932100

  附件1:2024年芜湖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招聘单位简历投递邮箱及咨询方式

  

  附件3:芜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