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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4-02-01 19:59:40   地区:贵州   浏览:0

  (6)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9)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1份;

  (10)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委托人按手印并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等。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按百分制计算),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贵州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