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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4-01-31 18:08:39   地区:天津   浏览:0

  现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现场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安排待考核成绩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由准入查询、政治把关审察、工作考察三部分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准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应聘人员未通过准入查询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gongzhao@tmu.edu.cn。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符合聘用的,天津医科大学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来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在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批次招聘人员聘用前,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本方案涉及招聘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官方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3336738022-8333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