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4年济南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4-01-30 10:12:20   地区:山东   浏览:0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业务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济南社会科学院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开始后进行个人学术陈述、答辩等环节。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通过济南社会科学院网站对外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济南社会科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社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济南社会科学院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社会科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济南社会科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2024版)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住房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等优惠政策。

  (三)在博士研究生入职后的3年内,以完成课题项目的方

  式为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提供每年2万元科研经费。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0215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