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两家县级医院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县域医共体两家医院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详见招聘计划表。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松阳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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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松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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